博兴县县直事业单位2011年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滨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组织实施2011年县直事业单位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的工作。为了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1年博兴县直事业单位招聘的岗位计划
全县计划为计生局等27个县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56名(招考职位数及专业要求见附表1)。
二、2011年博兴县直事业单位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政治表现好,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应聘人员年龄在 30周岁( 1981年 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35周岁(1976年 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4、国家承认学历、滨州市户籍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剧团招聘的板胡专业人员可不受地域户籍限制。
5、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2011年博兴县直事业单位报名需带证件
身份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毕业证、报到证。各种证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毕业证、报到证原件报名审核后现场退还报名者);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签名承诺,缴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三张,考务费每人80元,进入面试人员,面试费每人70元。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特困大学生,持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减免手续。
四、2011年博兴县直事业单位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 13日--8月 1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服务大厅(新城二路东、博城一路南)。
3、咨询电话:0543-2399021 0543--2399023 登录博兴人才网(http://www.sdbxrc.com)
4、准考证的领取:8月18日凭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服务大厅(新城二路东、博城一路南)领取笔试准考证。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2011年博兴县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比例为笔试占50%,面试占50%。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一)笔试
笔试时间:8月20日,上午 9:00—11:00。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文写作(计生局、体育局招聘的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笔试科目为医疗卫生基础知识,县京剧团招聘人员不参加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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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招募的在滨州服务的博兴生源“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服务期满二年(含2009年招募)考核合格的三年内报考我县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2009年“三支一扶”服务期满的大学生需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县(区)人保局的考核材料及服务单位的介绍信(上述证明材料有缺失者,需出具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的相关证明),2007、2008年 “三支一扶”毕业生出具《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需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官”需出具组织部门的证明材料,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时,同时提供材料的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由县监察局、人保局审核确认,在博兴人才网(http://www.sdbxrc.com)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http://www.sdbxrc.com公布。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5人的职位,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6人以上职位(含6人)按1:2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二)面试
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内容(计生局、体育中学招聘人员参加卫生技术人员面试,县京剧团招聘人员面试科目为专业技能)。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政审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组织政审、体检。政审主要是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体检在县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政审、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
经政审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服务大厅(新城二路东、博城一路南)、博兴人才网(http://www.sdbxrc.com)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聘用人员凭《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
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和人事代理制度。
监督电话:博兴县监察局0543--2395067
附件:1、招聘职位、专业及人数
2、博兴县2011年县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有关岗位允许报考专业目录
中 共 博 兴 县 委 组 织 部
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 O 一 一 年 八 月 六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