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邹平县职业学校教师招聘简章
根据县政府研究意见,2011年鲁中职业学院继续从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中招聘部分急需专业教师,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2011年邹平县职业学校教师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总量控制、急用先配的原则。
二、2011年邹平县职业学校教师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职业教育事业。
(二)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专业相符;具有相应专业的高级技工证书的全日制计划内统招本科毕业生可跨专业报考。
(三)本科学历的毕业生须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须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须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应聘人员应为滨州市户籍;
(五)身体健康、相貌端正。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三、2011年邹平县职业学校教师招聘专业及人数
汽车工程、焊接工程、机电机械工程、会计学、国际贸易、工业与建筑设计技术、化学工程、农作物用药技术、生态科学技术、教育管理各1名。其中工业与建筑设计技术、化学工程、农作物用药技术、生态科学技术、教育管理等5个专业要求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各专业报考人数必须在2人及以上,达不到要求的调整招聘计划,名额调整到报考人数最多的专业,并网上公示。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凡符合条件者可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户口本、高级技工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三张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鲁中职业学院)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
报名时间:2011年8月13日-15日的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报名费100元。
按照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滨政办发〔2009〕16号)文件精神,提供《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免报名费。
(二)笔试及操作技能测试(成绩60分):凡参加招聘的考生先进行笔试及操作技能测试。
考试范围:
1、教育学、心理学(成绩10分)。
2、专业知识笔试及操作技能测试(成绩50分)。其中焊接技术、汽车维修技术两个专业笔试成绩占30分,操作技能测试成绩占20分;其他八个招聘专业笔试成绩50分。
博士研究生不参加专业知识笔试及操作技能测试,成绩按50分计。
考试时间:2011年8月20日,考生须在考试前一天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由我省实施在滨州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基层项目邹平生源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9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9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10分。“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保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上述材料有缺失者,需出具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的相关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保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交复印件。
(三)讲课(成绩40分):根据笔试及操作技能测试成绩,按1:2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讲课人选。讲课采用评委打分办法,由有关学科专家组成评议小组,按照细则量化打分。
(四)出题、监考、阅卷、听评课专家组全部外地聘用。
(五)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凡达到录取资格线者,按1:1的比例,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负担。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考核:通过查阅档案、到相关单位调查了解等形式,核对有关证明材料,核实学历、学习成绩等有关情况。凡有处分且处在处分期的不予聘用;其处分虽期满,但属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不予聘用;提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且三年内不能参加招聘。
(七)聘用、录用
招聘人员的考试成绩按照笔试及操作技能测试成绩加讲课成绩计算总分。总分不足60分者不予聘用。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按需求情况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如出现总分相同者,按笔试成绩高者聘用,若笔试成绩相同,另行考试,并报请领导小组批准。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合格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2187066
邹平县职业学校专业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