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夏季中国银行招聘条件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夏季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愿意履行中国银行员工义务和岗位职责;
(二)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学历及能力素质;
(三)具有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语言沟通能力和学习能力;
(四)身体健康,具备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我行亲属回避的有关规定;
(六)岗位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一)国内外院校应届毕业生,部分机构同时招收少量银行同业人员(要求30周岁及以下、从事银行柜员或相关工作)和毕业两年之内的在职人员(要求家庭或生活基础在招聘岗位所在城市);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经济金融、财务会计、管理、外语、法律及理工类等专业;部分机构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要求家庭或生活基础在招聘岗位所在城市);银行同业人员或申报县域机构的,专业可不做限制;
(三)具有较好的客户服务意识、语言沟通能力和学习能力。
三、相关说明
(一)各机构在上述基本条件、岗位条件的基础上,将分别明确具体的招聘条件(如是否招收银行同业人员、毕业两年之内的在职人员),请应聘者根据本人情况申报,避免无效申请。
(二)应届毕业生应满足以下毕业时间要求:
1.境内高校毕业生,应在2015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
2.境外院校毕业生,应为2014年8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间毕业且为初次就业,在2015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开始全职工作,并保证在试用期结束前一个月(最晚不超过2015年12月31日)获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3.中外合作联合办学项目毕业生,应符合上述要求之一。
相关链接:2015年夏季中国银行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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